- 作者:周子涵
- 發表時間:2021-09-15 17:34
- 來源:未知
對于承接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工作,15個省市區根據要求均制定了具體的操作辦法,其中比較有典型示范性和反響最為積極主動的是廣東省。3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一行到廣東組織召開座談會,調研指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工作。廣東省介紹了試點情況。
在試點承接準備階段,廣東住建廳迅速制定了1項工作總體方案和9個專項方案。廣東沿用成熟的“三庫一平臺”系統進行申報,企業熟悉操作,申報便捷。全流程實現電子化,申報、受理、審核、決定、發證均在系統上操作,全程留痕,電子存檔。從申請到發證企業無需到窗口提交紙質材料,舊證采取郵寄方式,實現“零跑動”,避免了證件“旅行”的時間和安全問題。加之全面使用電子證書,進一步壓減時限,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申辦成本。
廣東升級完善了審批系統,并改革了業績核查方式,增加了業績核查模塊。該功能模塊將原有的審查完畢再核查業績的做法,調整為資質審查與業績核查同步進行,并且將業績核查下沉到基層,達到效率快、準確性高的效果。
此外,廣東還加強提前業績入庫把關,對申請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業績,實行省市縣三級審核,確保入庫的業績真實有效。同時,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對每年不低于總數5%比例的符合資質的企業,進行是否繼續符合資質標準開展動態核查,重點核查企業工程業績和技術人員的變動情況。
針對企業備受關注的業績認定方面的問題,一是在業績入庫方面,按照住建部規定,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業績必須自行申請錄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沒有錄入的業績無法作為有效業績進行認定;二是業績判定方面,項目經過竣工驗收合格以后才能作為有效業績,同時項目必須在有效期內,施工過程必須符合基建程序。如果是超資質承攬的項目,則不屬于有效業績。